一、报到注册
1、抵达美国后,尽快将下列材料务必邮寄给我组分管领事(参看领事分工):
(A) 下载并填写《纽约领区留学人员登记表》;
(B) “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原件;
(C) 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资格证书或中科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D) 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本次来美签证页复印件;
(E) I-94(出入境登记卡)复印件;
(F) 本次来美留学签证表复印件,即I-20表或DS-2019表。
注:报到材料寄出后一个月仍未收到第一季度生活费,可向我组相关领事咨询;我组不接受报道进展查询。
2、尽快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注册报到(此平台尚在调试中);
3、 我组通信地址如下(信封外注明:公派报到登记):
Education Section
520 12th Avenue
New York, NY 10036
二、发放奖学金
抵美后尽快在当地银行开办个人账户并将银行信息填入报到登记表。
注意事项:
1. 教育组在收到报到材料(含准确银行信息)后,将在两周左右按照留学人员提供的银行信息发放第一季度奖学金。教育组在发放首次生活费时扣除个人国内预支款,以后每三个月发放一次。首次发放日期为每月月初或月中。
2. 个人银行信息中的ROUTING NUMBER、ACCOUNT NUMBER以支票账户(CHECKING ACCOUNT)为准(可依据支票底端数字填写),要求准确无误。不接受任何银行卡号。下图供参考:

三、提交研修报告
留学人员每季度提交一份研修报告,请下载并填写《研修报告》后,邮寄给相关领事。教育组在收到研修报告后,发放下一季度奖学金。
四、购买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计划是我留学人员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美国政府、学校对学生、学者的一项基本要求。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到校后,应立即购买医疗保险,并在领取第二季度生活费前将收据或医疗保险卡的复印件寄给管片领事。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纽约分中心推荐专为中国留学生、学者设计的医疗保险项目,请登陆: www.chinesehighway.com 查询详细说明,供您在选择健康保险时参考。
五、申请回国机票及回国证明
(一)、留学结束前60天预定回国机票。下载并完整填写回国机票申请表, 将填好的申请表发到如下电子信箱:
hw_li63@hotmail.com(不接受电话咨询)
注:公派留学生最多可提前七天回国(按到美日期计算),若超过七天则按实际提前天数扣生活费;
(二)、申请机票的同时申请回国证明,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下载并填写 回国证明申请表;
2、基金委或中科院录取资格证书复印件;
3、回国机票复印件;
4、回邮信封一个(写好地址并贴好邮票,美国国内不低于44美分,如需寄往中国不低于96美分),回邮信封不接受UPS或Fedex;
将以上材料寄给负责留学回国证明的领事,我组不接受传真和电子邮件申请。邮寄地址如下:
Shen Rong
520 12th Ave, Apt 8011
New York, NY 10036
4、回国证明申请的审核及办理周期为五周,在此期间内不接受办理进展的查询。
5、自申请回国证明之日起,保证邮寄地址至少两个月不变动;如本人已在国内,则写清国内地址。
6、我组不接受预约、加急办理。
(三)、我组回国证明电话咨询时间为每周三(工作时间:9:00am-12:00pm;13:30pm-17:00pm)。电话:212-244-9392 ext.8011,其余时间不接受任何方式咨询。我组不接受预约办理。
六、申请提前回国、延期及转学
(一) 公派生申请提前回国须提交以下材料(提前一个月以内不需申请):
1、本人申请信(说明抵美时间、留学期限、申请原因,并注明联系方式);
2、国外导师同意提前回国信;
3、国内派出学校同意提前回国正式公函(大学人事处、国际交流处或研究生院盖章均可);
以上材料寄给我组分管领事(参见领事分工),我组不接受其他方式申请。
注:留学期限开始日期按入境时间计算,提前一个月以上回国者必须向我组提出申请。
(二) 公派生申请延长留学期限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信(说明抵美时间、留学期限、申请原因,并注明联系方式);
2、国外导师同意延期信并说明延期期间的资助额度(不低于基金委资助标准);
3、国内派出学校同意延长留学期限正式公函(大学人事处、国际交流处或研究生院盖章均可);
以上材料寄给我组分管领事(参见领事分工),我组不接受其他方式申请。
(三) 公派生申请转学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信(说明抵美时间、留学期限、申请原因,并注明联系方式);
2、国外原导师同意转学信;
3、国外新导师同意接收信;
4、国内派出学校同意转学正式公函(大学人事处、国际交流处或研究生院盖章均可);
将以上材料寄给我组分管领事(参见领事分工),我组不接受其他方式申请。
注:1、我组相关领事在接到基金委批复后一周左右,通过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本人;
2、申请延长留学期限的同学,在得到基金委批复同意延期后,请下载基金委补充协议,填
写完整后传真回我组,传真号:212-564-9413;
3、申请提前回国、转学的同学,我组会通过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本人。
七、其它
个人信息,如通信地址、电话等如有变化,请在信息平台的个人信息中栏中及时更新。
请与当地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取得联系,参加他们的活动。必要时可以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