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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到登记
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领区为美国东北部十个州,即纽约州(New York,NY)、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CT)、罗得岛州(Rhode Island,RI)、宾夕法尼亚州(Pennsylvania,PA)、马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MA)、佛蒙特州(Vermont,VT)、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re,NH)、缅因州(Maine,ME)、俄亥俄州(Ohio,OH)和新泽西州(New Jersey,NJ)。来上述十个州攻读学位或进修访问的中国留学人员,抵美后均应向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教育组报到,以作为我组向留学人员提供服务和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的依据。
报到程序 :
1、 下载并填写《纽约领区留学人员登记表》;
2、 准备以下材料:
(A) 护照有效页复印件,即个人信息页和本次来美留学签证页
(B) (B)I-94“白卡”复印件
(C) (C)本次来美留学签证表复印件,即I-20表或DS-2019表(原IAP-66表)
(D)“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原件;
(E) 基金委或中科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 3、 将留学人员登记表连同上述要求材料,按照留学所在州,邮寄给我组分管领事。
我组通信地址如下:
Education Section
Consulate General of P. R. China in New York
520 12th Avenue New York, NY 10036
二、领取奖学金
留学人员到美后尽快开通银行帐户,下载并填写 《公派留学人员银行信息表》 ,并通过邮寄方式寄给分管领事。教育处收到报道材料并审核无误后,将发放第一季度奖学金。留学人员每季度须提交一份研修报告,在收到《研修报告》后,发放下一季度生活费。常用公寓地址,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分管领事。
注意事项:
1. Routing NO.、Account NO.以支票账户(Checking Account)为准(可依据支票底端数字填写),必须准确无误。
2. 留学人员的生活费每三个月为一个发放期,第一期以支票方式发放,自第二期开始,由我组委托的银行代为发放,不再开据支票。
3. 教育组财务在收到留学人员报到卡后的十日内为其发放第一期生活费,若留学人员未能按照规定的期限报到,其生活费的发放也随之延后。
4.由于留学人员未能及时提供银行开户信息或提供的银行开户信息错误,我组则无法为其按时发放第二期生活费。待我组收到其正确开户信息后,于次月的银行代发日予以补发。
5.每月的一至三日为生活费的银行代发日,如遇节假日将根据银行具体情况顺延发放日期。
三、购买保险
为帮助留学人员选择合适的健康保险计划,更好地在美从事学习与研究,同时满足美国政府对学生、学者加入健康保险计划的要求,现向您推荐专为中国留学生、学者设计的医疗保险项目,请登陆: www.chinesehighway.com 查询详细说明,供您在选择健康保险时参考。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纽约分中心咨询电话:212-367-7432,传真:212-367-7431。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到校后,必须立即购买医疗保险,并在领取第二季度生活费时将收据和医疗保险卡的复印件寄给管片领事,方可领取下一季度的生活费。
请与当地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取得联系,必要时寻求帮助。
四、回国机票与回国证明
为保证留学人员的按期回国,由教育处(组)负责购买回国机票的公费留学人员须在回国日期至少45天前,向管片官员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希望回国日期、起始地点及联系方式(电话和email),(电子)机票将直接由订票公司(发电子邮件)寄给本人。
在预订完回国机票后,留学人员可向管片领事及时申请留学回国证明(详细信息请查看留学证明申请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