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见问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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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8/12 | ||
答:护照签证组领事赴外地办公前,我馆网站均将提前发布消息,并告示注意事项。当地中文媒体一般也会转载相关消息,请留意。
答:外地办证时间有限,只受理下列申请: (一)中国护照加注申请、有护照者换发护照申请(护照换发限于护照签证页用磬、护照过期超过1年、护照严重破损等)。 (二)赴华签证申请:从受理之日算起,未来3个月内需前往中国者。 (三)公证、认证(含健在证)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各类文书公证与认证。 其他申请恕不能受理。
答:为快捷递交申请,请注意: (一)准备好申请材料:请申请人事先访问我馆网站、了解自己需要办理的证件的详细要求,并按照须知准备好有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有关申请表格均可从网站上下载打印。 (二)准备好回邮信封:为使已办妥的证件能及时、安全地寄回给你,申请人还须准备一个写好回邮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并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 (三)准备好申请费用:请凭领事官员开具的取证单,到交费柜台交费。
答:(一)为确保证件寄回给你本人,建议将收信人和寄信人地址均使用你住址或办公地址,同时在信封上写明你的电话号码。 (二)外地办证只接收Express Mail作为回邮方式。 (三)请将你的电话号码写在信封上,以便于必要时和你联系。
答:不可以。外地办公只接受现金支票(Money Order)和现金,恕不接受个人支票、信用卡等其他支付方式。同类申请可使用一张现金支票,但如同时申请护照、签证、公证认证,则应分别支付现金支票。现金支票收款人为“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New York”。
答:不可以。外地办证所需时间较长,因此仅适用与在未来45天内不急于使用证件的申请人。急于使用证件者,请亲自到我馆申请。相关须知明确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也可委托他人到我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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