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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与公证须知
200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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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   证

  认证是对公证而言,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外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所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

  外国公民(包括外籍华人)拟在华使用的文书,本馆不予直接公证(健在证明除外),必须先到当地公证员处公证,然后办理认证手续。

  中国公民拟在华使用的文书,均可先在当地公证员处公证,然后办理认证。经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文书可送往中国使用。

  (一)文书认证程序

  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办理文书认证,需完成以下几个程序:

  1、在当地公证员(俗称“地保官”)处申请公证。文书内容、申请材料,请根据国内要求,向公证员咨询,我馆不负责向当事人推介公证员。

  2、向州务卿(Secretary of State)办公室申请认证。州务卿认证公证员签字属实。具体要求请咨询有关州的州务卿办公室。

  纽约、新泽西及俄亥俄州,在州务卿认证前,可能还需要经公证员所在县的County Clerk认证(请向公证员或州务卿办公室咨询)。

  3、将州务卿办公室认证过的文书,送至我馆申请认证。

  请注意,我馆只受理经过以下州州务卿认证过的文书的认证申请 :

 Connecticut, Maine, Ohio, Massachusetts, New Hampshire, New Jersey,

New York, Pennsylvania, Rhode Island and Vermont

     查找各州务卿办公地点、网址、联系方式、路线,请点击这里

     其他州州务卿认证过的文书,请向中国驻美使馆或相关总领事馆申请认证。

  (二)申请材料

  中、外国公民向我馆申请文书认证,须提交以下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G-1)1份;

  2、所需认证材料的原件;

  3、所需认证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州务卿认证页、公证员公证页,以及文书本身);

  4、办理商业文书认证,还需提供公司注册执照和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取证时间及费用

  认证通常可在第4个工作日领取。费用如下:

 

认证类别

费用

民事类认证

收养、寄养、单身声明、委托离婚等

20 美元/

财产商业类认证

房产、遗产、营业执照、法人资格等

40 美元/

  申请人如在上午12:00之前递交申请,因路途遥远或时间紧急等原因提出加急办理的,领事将根据当日证件量决定是否作为特急或加急办理。当日领取的特急件,一般在下午2:15左右领取。除正常费用外,每份还需另外缴纳30美元的特急费。次日或第3个工作日领取的加急件,每份还需另外缴纳20美元的加急费。

     如选择邮寄方式申请认证,无特急或加急服务,至少需要20个工作日,且需另外缴纳5美元的邮寄服务费。恕不接受进度查询。请务必点击这里,了解邮寄申请办证要求

  我馆接收现金、现金支票(Money Order,收款人注明: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New York)、公司支票、Master或Visa信用卡,不接受个人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邮寄申请办证只接受现金支票。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国际惯例和我有关规定,总领馆只认证州务卿签字和州印章属实,对被认证文书内容不负责。

  2、公证员公证过的文书、州务卿认证过的文书,以及我馆认证过的文书,不得因复印等原因任意拆装。由此可能引起的问题,乃至法律责任,应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3、文书认证可通过邮寄方式办理。请按上述要求准备认证材料,同时必须按照邮寄申请办证要求,办理邮寄手续。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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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证

 

  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合法利益的一种非诉讼活动。

  本馆只受理领区内中国公民下列常见文书的公证申请:委托书、声明书、健在证明、定居证明、身份证明等。我馆领区是:Connecticut,Maine,Ohio,Massachusetts,New Hampshire, New Jersey, New York, Pennsylvania, Rhode Island and Vermont。

  外国公民(包括外籍华人)的各种文书(健在证明除外),以及中国公民的部分按政策规定本馆不宜直接公证的文书,请按照认证程序办理。

  (一)申请材料

  中国公民向我馆申请公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G-1)1份;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护照等)及复印件;

  3、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申请房产有关公证须提交房产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4、有关起草好的文书。文书应用墨水笔书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不得涂改。需在领事官员面前签署的文书,如委托书、声明书等,切勿事先签署或填写日期。本人必须亲自到我馆,在领事面前签字并填写日期。

  (二)证及费用

  文书公证通常可在第4个工作日领取。费用如下:

 

公证类别

 

民事类公证

寄养、单身、定居证明等

20美元/

健在证明

免费

财产商业类公证

房产、遗产、商务等

40美元/

  申请人如在上午12:00之前递交申请,因路途遥远或时间紧急等原因提出加急办理的,领事将根据当日证件量决定是否作为特急或加急办理。当日领取的特急件,一般在下午2:15左右领取。除正常费用外,每份还需另外缴纳30美元的特急费。次日或第3个工作日领取的加急件,每份还需另外缴纳20美元的加急费。

  我馆接收现金、现金支票(Money Order,收款人注明: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New York)、公司支票、Master或Visa信用卡,不接受个人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邮寄申请办证只接受现金支票。

        

  (三)注意事项

  我馆公证过的文书,不得任意拆装或涂改。由此可能引起的问题,乃至法律责任,应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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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书

 

  中国公民在国外不便回国处理事务时,可办理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代为处理有关事务。常见委托书有:办理离婚手续、儿童寄养、处理房产、法律诉讼等等。凡涉及经济担保、财产继承、赠与等,请向当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然后办理认证。

  (一)申请材料:

  1、委托人中国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人在美学习、工作或居住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绿卡、社会安全卡、有效签证等。

  3、如实、完整填妥的公证认证申请表(G-1)1份;

  4、起草好的委托书参考式样)。

  5、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转让、抵押房产,须出示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且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应持结婚证和双方护照同时前来办理。不能提供房产证明的,请到当地公证员处公证,然后到州务卿处认证,最后到我馆申请认证。

  寄养儿童委托书公证参考式样),应提供儿童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儿童父母双方应持本人中国护照亲自到总领馆办理。

  (二)注意事项:

  1、领事官员将公证当事人于某年某月某日来到我馆在委托书上签字属实,因此,申请委托书公证的当事人必须亲自来总领馆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事项涉及夫妻双方利益的,必须双方同时到总领馆办理。

  2、委托书应用墨水笔书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委托书必须在领事面前签名,填写日期,切勿事先签名或填写日期 ,否则必须重新誊写。

  3、委托书委托权限由当事人根据意愿自行填写:

  (1)处理房产委托权限一般有(仅供参考):受委托人(XXX)为我办理继承手续,向房管部门登记领取房屋契证(书)手续; 对房产进行管理,修缮,订立租约,收取租金,办理修缮拆建手续或签订有关征地拆迁的协议;缴纳房产的税款和支付一切费用;如房产引起诉讼,为我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应诉,受委托人有权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申请执行;受委托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聘请律师,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受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的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受委托人有(无)转委托权。此委托书有效期为_  _年。

  (2)民事诉讼委托权限一般有(仅供参考):代为调查;提供证据;代为出庭;自行和解;接受调解;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提起上诉、申请撤诉;申请执行;代为签署有关文书;转委托权等。

  4、文书经我馆公证后,不得任意拆装或涂改。由此可能引起的问题,乃至法律责任,应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三)收费标准和取证时间,请点击这里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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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书

  中国公民办理的声明书一般是无配偶声明书、弃权声明书等等。凡涉及经济担保、财产继承、赠与等,请按认证程序办理。

  (一)申请材料:

  1、声明人中国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声明人在美学习、工作或居住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绿卡、社会安全卡、有效签证等。

  3、如实、完整填妥的公证认证申请表(G-1)1份。

  4、起草好的声明书参考式样)。

  5、与声明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房产相关声明,须出示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且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应持结婚证和双方护照同时前来办理。不能提供房产证明的,请到当地公证员处公证,然后到州务卿处认证,最后到我馆申请认证。

    办理无配偶声明(有效期为6个月),须明确个人婚姻状况(离婚的应提供法院判决书,丧偶的应提供死亡证明),并与结婚对象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参考信息:我,XXX,男(或女),XXXX年XX月XX日生于X国X省X市/县。本人自XXXX年XX月XX日至声明之日止在XX国居住期间未曾结婚(或自XXXX年XX月XX日离婚后至声明之日止未再婚、自XXXX年XX月XX日丧偶后至声明之日止未再婚)。本人与XXX(男或女,XXXX年XX月XX日生于X国X省X市/县)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我声明以上内容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声明人:XXX(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二)注意事项:

  1、领事官员将公证当事人于某年某月来到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属实,因此,申请声明书公证的当事人本人必须亲自来总领馆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声明事项 如涉及夫妻双方利益的,双方必须同时到总领馆办理。

  2、声明书应用墨水笔书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 ,不得涂改。声明书必须在领事面前签名,填写日期,切勿事先签名或填写日期,否则必须重新誊写。

  3、文书经我馆公证后,不得任意拆装或涂改。由此可能引起的问题,乃至法律责任,应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三)收费标准和取证时间,请点击这里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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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在证明

 根据国内通知,我馆于2007年4月2日起停止颁发健在公证书,改为直接为申请人出具《出境定居离退休、退职人员健在确认表》(以下简称《健在确认表》)。该表分上下两联,上联由我馆留存,下联由申请人提交国内有关部门。《健在确认表》与健在公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即办即取,不收取费用。申请办法如下:

  一、申请人应持本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和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馆申办并自己填写上述《健在确认表》。领事官员审核认定,并在表上加盖总领馆印章后发给申请人。

  二、如申请人因年老体弱或路途遥远等原因,不能亲自前往我馆申办,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理人须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居留证和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居留证和离退休证复印件及委托公证书。连续3年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原则上第4年应由申请人自行到我馆办理一次。

  三、通过邮寄方式办理仍须提交经过本地公证员公证的《健在证申请表》,并详细填写《健在确认表》,同时提供申请人有效护照、居留证、离退休证的复印件和付足邮资并填妥地址的回邮信封。

  四、如申请人向美方主管部门申办健在证明公证、认证手续,仍可向我馆办理领事认证手续(按规定,此项需收费)。

  五、请申请人务必认真、工整填写《健在确认表》,以免因字迹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使用而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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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 婚 登 记

  一、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

  中国政府鼓励居住在海外的华侨按照居住国的法律在当地登记结婚。我馆不为中国公民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中国公民可在美国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有关结婚证书如需到中国使用可按照认证程序办理后,即可在华使用。

  二、在华登记结婚

  (一)在美国定居的华侨如回国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应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按照认证程序办理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中国公民也可持有效护照亲自前来申请声明书公证。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包括华人)如前往中国登记结婚,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按照认证程序办理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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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  婚

  一、夫妻双方在国外

  夫妻双方均居住在国外地中国公民要求离婚,原则上在当地办理的离婚。我馆不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有关文书如需到中国使用,可按照认证程序办理 。

  夫妻双方也可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离婚。如双方或一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国的,可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为办理(需办理授权委托书和民事起诉状或民事答辩状)。

  二、在华登记结婚且夫妻一方在中国

  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美国者,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双方可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其中一方应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需办理授权委托书和民事起诉状或民事答辩状)。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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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诉讼

  夫妻双方或一方因在美国而不便回国办理离婚事宜的,可委托国内亲友向国内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诉讼离婚一般需办理授权委托书和民事起诉状或民事答辩状。

  我馆只为中国公民直接办理有关公证,已加入外国国籍者,请在当地公证员处公证,然后到州务卿处认证,最后向我馆申请认证

  办理诉讼离婚文书,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当事人的中国护照及复印件。

  (二)当事人在美学习、工作或居住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绿卡、社会安全卡、有效签证等。

  (三)填妥的公证认证申请表(G-1)1份。

  (四)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或婚姻状况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相关文书。

  起诉离婚一般需办理授权委托书、民事起诉状或民事答辩状。上述文书不得有谩骂和侮辱对方的言辞,且均须在领事面前签名,填写日期。切勿事先签名或填写日期,否则必须重新誊写。

  1、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权限一般包括:代为调查,提供证据,代为出庭,自行和解,接受调解,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出反诉,提起上诉,申请撤诉,申请执行,代为签署有关文书,转委托权等。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意见决定并授权。

  2、民事起诉状参考格式

  起诉离婚的一方一般还需同时办理民事起诉状。起诉状一般应写明:(1)起诉人和答辩人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地址、家庭住址;(2)请求事项,包括离婚要求,子女姓名,年龄,由何方抚养及抚养费分担的具体金额,对家庭财产的分割意见等;(3)要求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何地登记结婚,子女情况;离婚的主要原因等等。

  3、民事答辩状参考格式

  离婚应诉的一方一般需办理民事答辩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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