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停止现金收费的通知(201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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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2/05 | ||
中国驻纽约总领馆护照签证办公室自2010年3月1日起停止现金收费。自该日起总领馆接受以下付费方式: 1、Master或Visa信用卡、借记卡; 2、现金支票,包括Money Order, Cashier’s Check, Official Check (恕不接受个人支票)。现金支票可在各银行、邮局、药店购买,收款人为:Chinese Consulate。 特此通知。给您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中国驻纽约总领馆 二O一O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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