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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受权发布《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77号国务院令,公布《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新华社受权于1日全文播发该《规定》。

  《规定》指出,制定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依法采访报道,传播和弘扬奥林匹克精神。

  《规定》指出,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采访报道北京奥运会及相关事项适用该规定。

  《规定》明确,北京奥运会指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13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

  《规定》还就外国记者来华采访的签证办理、携带器材入出境、在华采访许可等事项做出规定。

  《规定》共9条,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0月17日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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